喜报!华清宫荣获“2021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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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4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2021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和示范园区(基地)名单。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荣获“2021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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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华清宫公司被评为陕西省版权示范单位(华清宫荣获2021年“陕西省版权示范单位”称号),此次进一步被评选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这一殊荣意味着华清宫在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方面的积极贡献获得国家版权局的官方认可,彰显了华清宫在旅游行业内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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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华清宫积极响应国家“文化自信、品牌强国”的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鼓励员工创新能力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号召,认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了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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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于2015年—2020年间在全员范围内试行持续开展岗位“微创新”活动,在文旅业内探索出了一条将质量成果转化为品牌资产的“微创新转专利”价值兑现模式,将华清旅游质量管理多年发展过程中累积的创新技术转化为品牌资产。现已拥有专利33件,其中发明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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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完成华清旅游“盛世金鼎”、华清演艺“宝相霓裳”、 华清文创“祥云宫阙”、华清管理“金九鼎”品牌标志图形的研发设计,并完成了“唐宫灯会”、“唐汤”、“华清旅游”、“华清演艺”、“华清文创”和“华清管理”6件美术作品版权登记工作,为华清旅游品牌资产的溢价增值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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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就“华清盛汤”侵权“华清御汤”商标一案,华清宫公司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西安华清盛汤汤泉酒店侵权行为成立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陕西省高院首次引华清系列“联合商标”,适用了5倍顶格惩罚性赔偿,赔偿额逾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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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影响深远,陕西省高院院长在陕西省政府工作报告,省高院副院长在全国两会中提及,并因“华清池”案件在全国两会中提案“联合商标保护制度”,陕西省电视台及全国性行业媒体争相报道。此案的胜诉为全国文旅企业涉文物衍生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典范,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为“2020年度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为2020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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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随着华清演艺两台演出知名度的不断攀升,为进一步保护演出资产,启动并完成了“长恨歌”、“12·12西安事变”2件剧本版权文字作品的登记工作,为华清旅游品牌资产的保值增值及未来管理输出项目溢价奠定基础。



2022年,现已形成了除华清宫和长恨歌以外的华清旅游、华清演艺、华清御汤、华清文创及华清管理在内的“华清”系列商标体系,实现了从“华清池”到“华清旅游”的华丽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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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华清池”2件商标分别于2016年7月、2018年2月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华清池”、“华清宫”、“长恨歌”和“华清御汤”等商标多次被评为陕西省及西安市著名商标,华清旅游品牌价值由2019年的3.06亿元、2020年的6.62亿元,增长2021年8.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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